一、《實施細則》制定的背景及過程
為有效提高政府投資非盈利性工程管理的專業(yè)化水平,切實保證質量進度,節(jié)約建設成本,進一步防范腐敗行為,依據相關法律法規(guī)和市政府安排,鹽城市住建局負責該《實施細則》起草工作,于4月1日形成《實施細則》(初稿),先后兩輪向各部門及社會公眾征求意見,共收到修改意見和建議14條,采納8條,未采納5條、部分采納1條。8月3日提請市司法局審查,9月30日通過市司法局合法性審查后,完善形成了《實施細則》(討論稿)。
二、《實施細則》制定的依據
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投資條例》《江蘇省政府投資管理辦法》《省政府關于促進建筑業(yè)改革發(fā)展的意見》《江蘇省政府投資非盈利性工程建設項目集中建設管理辦法(試行)》等有關法律、法規(guī)、文件規(guī)定,結合本市實際,制定本《實施細則》。
三、《實施細則》的主要內容
全文共五章26條,其中:第一章總則,明確了政府投資非盈利性工程建設項目的定義、集中建設項目的范圍、實施集中建設的單位的要求、集中建設的主管部門、政府集中建設項目起到示范引領作用等;第二章職責和分工,明確了主管部門和其他各相關部門分工,以及項目使用單位、實施單位的職責;第三章項目實施管理,明確了項目投資控制方法,集中建設管理費的計取標準(按照省財政廳《江蘇省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辦法》(蘇財規(guī)〔2017〕40號)有關規(guī)定執(zhí)行),明確了使用單位和實施單位交接任務節(jié)點,明確實施單位竣工后財務決算的上報及時間,明確使用單位和實施單位在項目竣工后的工作;第四章監(jiān)督管理,明確了主管部門和各相關部門要對照各自職責嚴格監(jiān)督管理,制止影響項目公正的行為,對失職人員嚴肅處理;第五章附則,明確了實施時間等。
四、市司法局合法性審查
市住建局將《實施細則》文本、依據對照表、依據文本、各縣(市、區(qū))政府及市相關部門單位意見、合法性初審意見等材料報到市司法局進行合法性審核。2021年8月4日,市住建局向市司法局提供了《實施細則》文本,因送審材料不全,市住建局于8月20日提交緩辦申請。9月27日,市司法局征求專家意見。9月30日,市司法局出具審核意見,建議提交會議集體審議決定,由政府主要負責人簽署后,進行統(tǒng)一登記、統(tǒng)一編號、統(tǒng)一發(fā)布,并按照規(guī)定報送備案。2021年12月10日,經第81次市常務會議審議通過,并公開印發(fā)。